電腦教室開放時段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資訊與網路中心電腦教室使用規則
中華民國83年5月12日增訂
- 凡本校教職員工及學生均依據本規則使用本中心電腦教室之電腦設備。
- 本校教職員工及學生進入本中心前,請自動出示身份證明,學生應依規定配帶學生證。
- 使用電腦時,請保持安靜,如需討論請低聲交談,避免影響他人。
- 電腦教室上課或訓練時,禁止非上課學生進入教室使用電腦。
- 為尊重智慧財產權,請使用合法軟體,使用非法軟體,一切後果,自行負責。
- 嚴禁使用電腦玩電動玩具。
- 電腦教室內禁止攜帶飲料、食品及吸煙,如有違者,中心人員得請其離開中心,情節重大者,另行議處。
- 不得以書物或磁片預佔座位,違者中心人員得收集後另行置放,如有遺失,概不負責。
- 使用電腦時應愛護電腦設備,不得有破壞或竊取設備情事,如有違者,一經發現,除使用人應負賠償責任外,其情節重大者,另行議處。
- 本規則經本校行政會議通過後公怖施行,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