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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資訊與網路中心自我評鑑實施要點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資訊與網路中心自我評鑑實施要點

103年7月12日本校資訊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
99年5月19日本校資訊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
95年11月17日本校資訊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

一、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資訊與網路中心為辦理自我評鑑,以建立持續改善機制,依據本校「自我評鑑實施辦法」成立「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資訊與網路中心評鑑委員會」(以下簡稱本會),並訂定「國立臺北商業大學資訊與網路中心自我評鑑實施要點」(以下簡稱本要點)。
二、 本會之評鑑項目包括實習場地及設備管理、主機設備管理、網路管理、資訊系統管理及行政作業等有關業務。
三、 本會由資訊與網路中心主任及中心各組組長組成,並由資訊與網路中心主任擔任召集人,每年應至少參加一次評鑑相關知能研習活動。本會得另聘校內外專家學者2至3人參與評鑑實地訪查作業。
四、 本會辦理內部評鑑及外部評鑑。內部評鑑每二年辦理一次,外部評鑑配合校務評鑑辦理,評鑑結果應送校級評鑑委員會審議。
五、 本校資訊與網路中心各受評單位應就校級評鑑委員會審議後之建議,限期提出具體改進措施。
六、 本要點經本校資訊發展委員會審議通過,陳請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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