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區

為避免機關機敏資訊外洩或造成國家資安危害風險機關因應辦理事項

教育部函轉行政院秘書長函,為避免公務及機敏資料遭不當竊取,導致機關機敏公務資訊外洩或造成國家資通安全危害風險,請依下列說明事項辦理:
  1. 為避免公務及機敏資料遭不當竊取,各機關應落實辦理公務機關個人電腦非經核准,不可安裝非公務用軟體。
  2. 經濟部工業局業於103年起推動相關基本資安檢測制度,並於107年修訂「行動應用APP基本資安規範」,各機關於自行或委外開發之APP時應辦理資安檢測,或優先使用通過資安檢測之APP,以保障使用者安全。
  3. 辦理資訊、電訊或通訊設備採購,如有影響國安(含資安)或機敏資訊外洩之疑慮者,可於招標文件中明定廠商所提供之財物或勞務之原產地不得為大陸地區。
瀏覽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