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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校智慧財產權宣導活動實施計畫

國立臺北商業大學智慧財產權宣導活動實施計畫

96年10月25日保護智慧財產權宣導及執行小組會議通過

一、依據:教育部96年3月14日台電字第0960036662號函請加強管理與推廣「校園網路尊重智慧財產權」相關工作辦理。
二、目的:推動使用合法軟體、著作,引導教職員生建立正確的智慧財產權觀念,並落實校園智慧財產權之宣導。
三、實施內容如下:

  1. 架設智慧財產權法律常識網站,提供相關活動訊息、法律案例、活動成果。
  2. 透過定址教學廣播系統,播放宣導文宣、並於電子公告欄公告宣導。
  3. 製作宣導智慧財產權海報、標語,張貼於校園各處之公告欄,加強校內環境宣導(教室、行政單位、電腦教室、影印機等)宣導標語設置,使學校成為一個尊重智慧財產權之環境。
  4. 建立二手教科書流通管道。
  5. 購置符合智慧財產權規定之軟體、圖書、光碟等物品。
  6. 建置電子報「智慧財產權專欄」,配合經濟部智慧財產局出版品不定期發送宣導資料,以推廣相關法律知識。
  7. 公告本校『全校授權電腦軟體目錄』,並發送全校教職員工;日後若經查獲在校內自行安裝未經合法授權之電腦軟體,需自行負所有責任。
  8. 開設有關校園反仿冒、尊重保護著作權及智慧財產權等通識課程。
  9. 設立智慧財產權法律諮詢協助窗口。
  10. 規範校園疑似侵權事件處理流程。

四、本校各單位辦理事項如下:

  • 學務處
    1. 訂定及管理違反智慧財產權相關校規規範措施。
    2. 規劃宣導、說明有關智慧財產權相關法令規定。
    3. 舉辦研討會、座談會、宣導等活動,加強師生法治教育,深植保護智慧財產權觀念。
    4. 視實際需要實施師生智慧財產權觀念調查或測驗。
  • 教務處
    1. 協助開設相關通識課程。
    2. 出版電子報「智慧財產權專欄」。
    3. 設立智慧財產權法律諮詢協助窗口。
    4. 建立校園禁止非法影印教科書、講義之管理機制。
    5. 降低學生影印教科書、講義內容需求的措施或作法(如學校鼓勵老師製作網路教材、教學講義…等)。
  • 進修推廣部
    綜合以上各項協助辦理。
  • 總務處
    1. 協助製作宣導智慧財產權海報、標語張貼於校園。
    2. 校園內提供影印服務之廠商(如:便利商店、校園書店)簽訂之契約,應尊重智慧財產權條款及違約時應即解約之規定。
  • 圖書館
    1. 圖書館藏書及影音光碟合法使用管理。
    2. 館藏數位化授權的取得與作業方式管理。
    3. 館內公開播放的影音資料應購買公播版。
    4. 圖書館影印機旁,標示提醒讀者尊重智慧財產權之宣導文宣。
    5. 新生入學舉辦圖書館導覽時加強宣導。
  • 資訊與網路中心
    1. 建置宣導網頁專區。
    2. 合法軟體使用之管理,檢視校園使用合法電腦軟體情形、制訂電腦軟體侵權的處理程序與機制、提供師生校園內目前合法授權軟體明細。
    3. 網路侵權、網路入侵、異常流量追蹤及處理。
    4. 訂定及管理校園電腦網路使用規範。
    5. 建立網路防火牆,並備有資訊安全負責人員。
    6. 建立校園對外伺服器清單。
  • 各科系所及附設學校
    1. 公告合法軟體使用列表(張貼館內或提供網頁查詢),並繳交合法軟體使用列表至資訊與網路中心。
    2. 協助教學上使用合法軟體並宣導學生保護尊重智慧財產。
    3. 建立二手教科書流通管道。

五、檢討與考核:

  1. 每學年初,各單位需提出年度宣導計畫,提送執行小組審查通過後,做為各單位年度之工作計畫。每學期辦理自評並填記自我稽核表。
  2. 每學年末召開檢討與考核會議,檢視各單位之自評與執行成效。

六、本計畫經校長核可後公佈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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